在宝安区 有很多人符合条件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安居型商品房 却苦于不知道怎么申请 有哪些流程 
今天 小编就详细地把 各种条件要求、流程安排一一列出来 很重要哦 要收藏! 要收藏! 要收藏!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一、申请条件 (一)公共租赁住房 1.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具有本市户籍。 2.申请人的配偶属现役军人的,可以不受户籍及持有本市居住证期限的限制。 3.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申请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 4.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均未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未领取购房补贴,在申请受理日之前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5.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均未在本市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 (二)安居型商品房 1.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 2.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5年以上;申请人拥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经有关部门认定为人才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未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4.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因违法行为被终止发放购房补贴的,视为已享受购房优惠政策。 5.申请人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申请人成年子女不能列为安居型商品房共同申请人。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可以个人名义申请安居型商品房。 二、申请材料 (一)公共租赁住房 1.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轮候申请表。 2.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 3.关系证明(失独家庭需提供(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除外))、独生子女死亡相关证明材料(失独家庭需提供(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除外))。 4.婚姻材料(初婚需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材料;再婚提供结婚证及离婚材料;丧偶提供丧偶相关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5.军官证、士兵证(配偶为现役军人的,需提交相关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残疾证(限于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属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一、二、三、四级残疾人)、抚恤定补优抚证(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 6.学历或职称证明。 (二)安居型商品房 1.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轮候申请表。 2.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 3.关系证明(失独家庭需提供(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除外))、独生子女死亡相关证明材料(失独家庭需提供(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除外))。 4.就学迁出证明(未成年子女因就学迁出的需市公安局出具相关证明;成年子女因就学迁出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 5.婚姻材料(初婚需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材料;再婚提供结婚证及离婚材料;丧偶提供丧偶相关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6.军官证、士兵证(配偶为现役军人的,需提交相关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残疾证、抚恤定补优抚证。 7.学历或职称证明(公租房申请,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规定的人才需提交安居房申请,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规定的人才需提交)。 三、申请程序 1.申请 (1)申请人进入住建局保障性住房轮候页面(http://bzflh.szjs.gov.cn)进行申请。 (2)申请人根据自身家庭实际情况诚信申报相应信息,填报完成并通过系统初步进行排查的,申请人可在系统预约受理点及受理时间,并自行打印申请表;未通过系统排查的,系统将自动提示申请人不通过原因。 2.受理、审查 申请人按照预约时间、地点递交材料,受理人员当场验收并扫描上传相关申请材料。 3.办理结果 符合受理要求的,出具《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备案回执》;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应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的,应一次性告知需补正材料。此环节即到即办。 四、政策咨询及联系电话 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保障事务中心 电话:27753157、27755222 五、办理地址及电话 
▲宝安区政务服务大厅地图 办理地址:区政务服务大厅(宝安中心区宝安大道与罗田路交汇处体育中心综合训练馆一楼,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正门对面) 电话:85908590 六、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20:00 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 周日:上午9:00-12:00 来源 | 宝安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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